今后几年里,我们有望见到更多以LNG为燃料驱动的船舶投入运营。英国Watson Farley & Williams (WFW)律师事务所的Marcus Dodds从法律层面阐释了我们该如何着眼LNG动力船舶的未来。
液化天然气(英文简称LNG)因其极低的含硫量已经为不少运营商接受作为船用动力的燃料。它也被认为是当下, 至少在未来开发出其他能源类型之前,降低温室气体排放的有效应对措施。
LNG作为船用燃料,其供给端的基础设施建设还只是刚刚起步,行业内也尚未出现真正意义上关于数量和品质的争议。然而随着其使用的进一步推广,市场上供应商的水平开始参差不齐,局面将发生相应的改变。
Q&A with Marcus Dodds of WFW
与Marcus Dodds的问答环节。
问:LNG动力的船舶,在燃料的品质方面有可能会出现哪些争议或问题?
就品质而言,最显著的问题恐怕就是在注入LNG燃料时带入杂质。目前主流的两种双燃料引擎都避免不了,尤其是ME-GI引擎(柴油循环型),它的燃料注入压力非常高,从注料泵那里就会带杂质进入主机。实际操作中的对策是在注料管线中添加更细密的过滤网,或者加强液化燃料管线和燃料柜的维护和日常管理。
针对此类问题,假设双方谈判地位对等的话,船东可以在租约里要求租家必须确保为LNG动力船加注燃料时,提供燃料的船舶将使用有效的过滤网,或加入一条广泛的条款,要求租家提供的燃料产品无任何杂质颗粒,或明确要求要满足LNG动力船舶的燃料系统的高度洁净的标准。今后船东也会倾向于船体自带过滤网,从而确保网的质量和细密度能更好地满足要求。
如果是X-DF引擎(奥托循环型),其自身设计就能够提供一定的防护。一旦探测出注入的LNG燃料有异常,引燃燃料会自动加大剂量,或者主机会自动切换到“燃油燃料”模式。在此情况下,如果燃油价格高过LNG,价差就会引发租约争议,租家使用LNG的环保合规效果也会打折。极端情况下也会出现甲烷级数不足的问题。
合同还应考虑到长时间停航带来的问题。不同的LNG动力船的燃料存放系统的设计也不尽相同,但无论哪一类设计,气体挥发从长期来看一定会对液态LNG的品质造成影响。
问:您觉得会出现什么样的合同纠纷?
我自己经手过一些合同,不过相关船舶还没交付使用,但我感觉船舶在LNG动力模式航行时,燃料消耗超出合同约定会带来不少争议。
一些船东并不十分清楚到底LNG燃料与燃油燃料相比有哪些不同。现今因为控硫技术的改进,各类燃油的热值差已经收窄至最小幅度,反观LNG燃料,其差距却会很大。尤其麻烦的是,船厂所做的热效功率计算,普遍都是假设所使用的LNG燃料为纯甲烷。
假如租约的航速油耗保证条款都是直接摘抄自造船合同,那么租约里应该保留一个期限,确保双方在交船后能对真实的LNG燃料用量重新审定,从而令“保证”能够切合实际。要知道,从船厂交付前的试航,通常仅使用燃油燃料而不是LNG燃料,并且是空载状态。
我估计还会出现船东和船长们一直顾虑的LNG燃料“翻底”现象。当船上剩余LNG燃料数量较大,而拟加注的LNG密度相对更高时,船长们则不无担心新加注的燃料会使舱内留存的LNG从底下“翻上来”。
岸上LNG储罐的“翻底”规律我们基本上已经掌握了,但对于船上会发生什么我们了解得还不够充分,因此租约里如何界定也会有困难。在期租租约项下,如果船东想获得拒绝加注的权利,应避免使用“从合理性上判断”这样的作用不强的词。
一艘大型集装箱船,如果配备的是单层镀膜(或者其他气密方式)LNG燃料舱,而又没有相应的设备或设施去控制“翻底”风险的话,日常操作就会碰到障碍。如果该集装箱船跑的是班轮航线,那么可以通过合理规划加注节点来适当规避风险,当然这会带来船舶不能随时调配到其他航线的问题。
此外应注意的是加注LNG燃料时的风险和责任如何在租约里划分,特别要考虑租家往往想要他自己或者实际供应商取得一定的权利,以便其监管和干涉加注过程。
再有就是坞修的安排要在租约里加以考虑,包括预备航次的时间和成本由谁承担。例如,坞修前船上剩余的LNG燃料如何使用,是否移出另外保存,坞修后舱内的气体填充和降温如何安排,由谁付费等等。
一般说来,我不建议去照搬将LNG作为货物运输的租约里的条款和模式,那一类合同的很多内容并不符合LNG作为燃料的船舶所碰到的实际情况,硬行套用会使LNG燃料船的船东深受其害。
问:那么燃料供应合同要注意什么?
燃料供应合同的权责确立往往会跟从LNG买卖合同的约定,因为不少供应商希望通过买入LNG合同与供应合同保持背对背来降低自身风险。
供应合同都会约定“consequential loss”除外,以期供应商能够免于赔偿相应的直接或间接损失。然而,这里的直接损失通常仅限于收入和利润的减少,因此另租一艘供应船所带来的损失,就损失类型而言,最好定义为loss of use。
我觉得现实中会出一些耐人寻味的争议,尤其是在过错原则下怎么看待。值得注意的是,关于人员伤害责任,供受双方一般会同意各自负担己方人员并免于相互追偿。
问:如果订造一艘LNG燃料动力的船,船东要特别注意什么?
对于燃料舱、主机、各燃料系统的参数,需要有一个全面统筹的考量和选择。必须有具备LNG从业经验的人为船东把控设计和建造的各个环节,不仅仅是LNG燃料舱、主机、燃料输送和处理系统,还包括如何与LNG燃料供应船的兼容对接,以及LNG燃料站的设计与选址的安全事项和实际应用性能。事故风险的管控远远超过设计风险评估的范畴,因此LNG燃料如何移出保存,如何在船上不同的燃料舱之间转移等细枝末节,都要考虑到。
假如船厂没有丰富的LNG动力船建造经验,那么造船过程中船东要格外留意并加强监造。经验告诉我,非耐低温的材料混进来这样的疏漏实在太容易发生了。船东应优先选择具有LNG相关经验的船级社,并请他们在船东办公室和建造现场都派驻人员。
新船要有充分的预案,比如为今后能够使用其他类型的燃料留下布局的空间,能够具备随时投入不同航线的应对条件,具有LNG燃料与传统燃料兼容的能力等等。
有时租家会保留在建造过程中变更船舶设计的权利,这样的话,租约不仅要约定因此产生的额外建造成本如何分摊,还应讲清楚其导致将来的运营成本的变化由谁承担,以及增加的技术风险、船舶可靠性等问题该如何解决。
船舶交付使用前,建议船东落实好具有LNG相关经验的轮机人员和指导船长的团队,这不仅是出于岗位培训的需要,他们的经验将在船员队伍实现内生性发展前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。